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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 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经产运需三方自主协商一致并核实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和10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列为2021年重点监管合同。

  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产运需各方要按照均衡原则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

  2020年,为做好煤炭保供工作,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深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合同签约比例,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履约监管”重点工作要求。并且在2020年7月初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中长期合同半年及全年履约率不低于90%,并增加“季度履约率不低于80%”的要求。

  今年对于履约率的要求更加严格,将履约率的要求分解到月、季、年。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中长期合同是保障煤炭供应、电力供应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由于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一直以来中长期合同的执行都不是很到位。煤炭价格波动会对合同双方,也就是煤矿、电厂、用煤行业都有一定的影响,这方面工作是相关部门每年都会重点关注的。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则表示,在严格控制煤电,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的大背景下,将履约率考察分解为月,正是落实国家战略要求,精细化管理的体现。

  通知还提到,未来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牵头,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第三方评估机制,邀请国家铁路集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派员参加。

  评估机制将根据煤炭中长期合同年度工作要求,确定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标准,评估范围由重点行业逐步推广至全部覆盖。此外,按时组织评估,原则上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一季度的评估工作,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为此,通知提出将设立专线电话和留言信箱,收集汇总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行业公示、信用公示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中长期合同履行约束力,重点解决个别合同履约水平低等问题。

  林伯强认为,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将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未来要从根本解决履约问题,依旧需要从法律法规与合同赔偿机制的设置入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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